重婚罪而造成原配偶死亡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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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罪而造成原配偶死亡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構成重婚罪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沒有造成原配偶死亡的也構成了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怎麼寫?
1、首部應當寫明:
(1)文書名稱,即“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2)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2、正文應當寫明:
(1)訴訟請求;
(2)事實與理由;
(3)證明損失的證據等。
訴訟請求,應當寫明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賠償的項目和具體數額。事實,應當寫明因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情況。理由,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寫明為什麼應當電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承擔民事責任。證明損失的證據,應當一一列明名稱、種類及來源。
3、尾部應當寫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份數;
(3)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簽名或者蓋章;
(4)具狀時間。
三、重婚是無效婚姻嗎?
重婚屬於無效婚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其實,只要已經構成了重婚罪,不管有沒有造成配偶死亡都會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構成重婚罪了的情況下故意殺害了原配偶的,那又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法院會按照故意殺人罪和重婚罪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