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罪怎麼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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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公章罪怎麼進行處罰

公章可以説是法人代表的標誌,若開設公司則需要到正規的地方刻公章,並還需要到公安部門、工商部門進行登記備案。但現實中卻有人私刻公章,若這樣的行為構成了犯罪的話,那麼此時私刻公章罪該怎麼處罰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私刻公章罪怎麼進行處罰

按《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的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私刻公章罪有什麼特徵

(1)行為的對象是公章。即專門用來蓋公文、證件、印信上的機關、單位、企事業、團體、學校的公章(包括橡皮章、鋼印、火印等)以及單位主管人員的名章等,行為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刻字業實行管理的活動和規定。

(2)行為的客觀方面是違反國家治安管理規定,承製公章。即違反了《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的規定》和公安部發布的《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中對於刻制公章和單位負責人名章的有關規定。如果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則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論處,已經造成了嚴重後果的,如利用非法制造的公章,進行嚴重的刑事犯罪活動,並且造成了嚴重後果的,要按不同情節和損失程序追究刑事責任。

(3)行為的主體是承製公章的工廠、商店、刻字攤的負責人和有關的職工。行為屬負責人指示的,應同時處罰單位負責人。

(4)行為人主觀上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過失的。前者可能得到了委託製做人的某種好處;後者屬工作中的失誤,如未能辨明委託人使用的偽造證明文件等。

對於個人或企業私刻公章的行為,不是一定會構成《刑法》中規定的犯罪,但此時也是要給予行為人治安管理方面的處罰。而在涉及到私刻公章罪的處罰上面,顯然就會嚴重的多,最高可以對行為人處10年有期徒刑。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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