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賭怎麼取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一、網賭的取證,即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收集證據:
1、上下線之間言詞證據;
2、電腦硬盤的數據;
3、通話記錄及短信記錄;
4、銀行轉賬明細。
二、網絡賭博是賭博的一種,取證過程和一般賭博基本相同,關於電子證據的收集與保全:
1、偵查機關對於能夠證明賭博犯罪案件真實情況的網站頁面、上網記錄、電子郵件、電子合同、電子交易記錄、電子賬冊等電子數據,應當作為刑事證據予以提取、複製、固定。
2、偵查人員應當對提取、複製、固定電子數據的過程製作相關文字説明,記錄案由、對象、內容以及提取、複製、固定的時間、地點、方法,電子數據的規格、類別、文件格式等。
3、由提取、複製、固定電子數據的製作人、電子數據的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附所提取、複製、固定的電子數據一併隨案移送。
4、對於電子數據存儲在境外的計算機上,應當由能夠證明提取、複製、固定過程的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記明有關情況。必要時,可對提取、複製、固定有關電子數據的過程拍照或者錄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