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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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判多少年?

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判多少年?

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的量刑情況如下: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敲詐勒索罪及其構成要件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實施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行為。

敲詐勒索罪構成要件:

(一)本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16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二)本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並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分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三)本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但這種對人身權益的侵犯是使用威脅、要挾手段的結果。侵犯的對象可以是各種具有經濟價值的財物或者是能給行為人帶來一定利益的物品,包括動產、不動產、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或者是將能給行為人帶來一定利益,或者是可以兑現的各種票證、單據,如提單、債券等。

(四)本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不管是構成要件還是量刑的差別都是比較大的,從犯罪的客觀方面來看,敲詐勒索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財產羣益,尋釁滋事罪則更多的表現為社會秩序被破壞了,且公民的財產也有可能會由於他人實施尋釁滋事行為而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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