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非法集資自己的錢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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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非法集資自己的錢算嗎

非法集資這種犯罪活動肯定是跟金錢打交道的,其目的就是要將受害者的金錢佔為己有。所以如果非法集資案件敗露的話,在量刑裁決的時候,非法集資的金額越大量刑越嚴重。一般情況下,非法集資的行為人都是會騙取別人的金錢的。下面小編要為大家介紹的是,在我國非法集資自己的錢算嗎?

一、在我國非法集資自己的錢算嗎?

非法集資並不是一個刑法上的概念,我們通常説的非法集資是一個綜合的概念,包括了集資詐騙在內的許多種行為,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二)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

(三)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

(四)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在刑法上非法集資涉及到兩個罪名,一個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個就是集資詐騙罪。

如果不具有非法將他人財物佔為己有的目的,就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如果具有詐騙的目的,將他人財產佔為己有進行集資,就是集資詐騙罪。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户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50户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字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犯本罪按照刑法176條規定處罰。

另一個就是集資詐騙罪,是指一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追述標準》規定,“數額較大”是指:

1、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集資的表象有哪些?

往往假借國家、區域或行業、金融發展政策,虛構“投資項目”“理財產品”,編造投資前景,以高利為誘餌,向社會公眾進行非法集資。

1、以境外公司名義,虛假宣傳所謂投資境外理財、黃金、期貨等項目,有的在境外,如中國港澳台地區、東南亞國家的高檔酒店召開“投資”推介會;

2、收款賬户系以外國人名義在境內開立的賬户,用於接收投資人的投資款;

3、許諾高收益的公司的網站註冊地、服務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系外國人,進行虛假宣傳的;

4、以網絡虛擬貨幣升值、現貨交易、資金互助、黃金、貴金屬、期貨、外匯交易等為噱頭,引誘投資人投資,尤其是鼓勵發展他人並給予提成;

5、頻繁變換網站名稱、投資項目;

6、公司網站無正式備案;

7、以個人賬户或現金收取資金、現場或即時交付本金即給予部分提成、分紅、利息;

8、許諾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許諾“靜態”“動態”收益;

9、明顯超出公司註冊登記的經營範圍,尤其是沒有從事金融業務資質;

10、在街頭、超市、商場等人羣流動、聚集場所擺攤、設點發放“理財產品”廣告,尤其以中老年人為主要招攬對象

其實小編在這裏想説的是,對於您提出來的問題是比較模糊的,首先關於這種情況,要區分開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非法集資犯罪,如果構成非法集資犯罪的話,那麼在量刑的時候,主要是針對騙取他人金錢的部分來量刑的,非法集資案件有的時候比較複雜,您可以聘請專業的律師來為自己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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