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預備的含義怎麼理解?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5W
一、犯罪預備的含義怎麼理解?
犯罪預備就是民事主體為了落實犯罪行為而實施的,製造犯罪條件的意思是為了實行犯罪而製造必要條件的行為。屬於犯罪預備行為。在中國刑法中,是指除準備犯罪工具以外的其他為犯罪製造條件的行為,主要包括:
(1)鍛鍊犯罪技術。
(2)進行犯罪前的調査。
(3)排除實行犯罪的障礙。
(4)合謀共同犯罪等。這種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犯罪條件是犯罪人實施犯罪所藉助的因素,可分為事實條件和理由條件兩種。
二、常見的預備犯罪行為
1、準備工具。如為了搶劫,大量購買管制刀具。
2、練習犯罪的手段。如為了扒竊,練習扒竊的技能。
3、進行犯罪前的調查。如盜竊之前的踩點,殺人之前瞭解被害人的情況。
4、排除實行犯罪的障礙。如要盜竊、搶劫的時候先把人家的狗給毒死。
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為了實施某種犯罪而組織犯罪集團,這種組織、參加犯罪集團的行為也是犯罪的一個預備行為。如為了盜竊和搶劫,而勾結共犯或者組織犯罪集團就是盜竊、搶劫的預備行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為人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屬於實行行為,直接構成犯罪,需要受到刑罰的嚴厲處罰。
儘管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預備階段,沒有實際造成危害社會的後果,但同樣具有社會危害性,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只是在處罰上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或免除處罰。至於怎樣從輕、減輕處罰甚至免除處罰,就應該根據實際案情而定了,有需要的,可以委託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協助處理,盡最大可能爭取寬大處理。
一般的犯罪行為都是有犯罪預備的過程的,任何犯罪預備都是為了後面具體的犯罪行為的實施而做準備的,不管是任何的犯罪主體,若是在犯罪預備階段就放棄實施犯罪行為,此時即使被他人發現有犯罪預備傾向,也並不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