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小摸犯罪嗎 - 小偷小摸算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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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小摸犯罪嗎,小偷小摸算犯罪嗎

公交車上,商場裏,我們經常看到有的人在摸人家的包包,這也是屬於盜竊行為中的一種,但往往偷到的東西價值不是很大,因此有人就認為小偷小摸不屬於犯罪行為,那到底小偷小摸犯罪嗎?請跟隨本站徐愛吧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小偷小摸犯罪嗎

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的新司法解釋出台,與1998年的盜竊罪司法解釋相比,盜竊罪“數額較大”的認定標準大幅提高,由原來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部分發達地區的標準更高。是否一定要達到認定標準才認定為犯罪呢?最高法院與最高檢察院司法解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言下之意,兩年內三次以上盜竊,即使是小偷小摸也構成犯罪,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相關法條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六)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七)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第三條 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

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應當認定為“入户盜竊”。

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或者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攜帶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的,應當認定為“攜帶凶器盜竊”。

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扒竊”。

按照最新司法解釋的規定,現在小偷小摸犯罪。也就是説一旦抓住小偷小摸的人,即使盜竊的財物價值比較小,只要是在兩年內三次以上實施盜竊的,這也是構成盜竊罪的。在具體處罰的時候,就要累計計算他盜竊的財物數額。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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