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犯罪故意 - 犯罪故意的特徵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6W

什麼是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的特徵有哪些

在對刑事犯罪進行劃分的時候,具體的劃分標準不同,自然劃分出來的結果也是不一樣的。其中按照行為人主觀心態的不同,可以分為犯罪故意與犯罪過失。不同的犯罪對應了不同的特徵,那麼犯罪故意的特徵有哪些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1、什麼是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主觀心理狀態,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2、犯罪故意的特徵有哪些

故意犯罪是指行為人在故意的心理狀態下實施的犯罪,是犯罪構成要件中主觀方面的一種心理狀態。根據刑法規定,故意犯罪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特徵:

(1)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必須是明知的。這種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也包括明知可能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

(2)行為人必須是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不論行為人明知的是危害結果必然發生,還是可能發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就構成故意犯罪。希望危害結果發生和放任危害結果發生在程度上是有區別的,這種區別就是刑法上通常説的“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或者可能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間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採取漠不關心,聽之任之的放任態度,結果發不發生,都不違背行為人的意志。我國刑法沒有直接使用“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的概念,但在對故意犯罪的規定中,對這兩種心理差別是作出規定的。區別“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對判斷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大小,決定量刑,具有一定意義。

具備犯罪構成要件是負刑事責任的依據。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故意犯罪是實施危害社會行為的人,主觀上對其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後果處於故意的心理狀態,因而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刑事責任”是指犯罪行為人實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為所必須承擔的法律後果。“刑事責任”和“刑罰”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刑事責任”是犯罪行為人因其犯罪行為所需承擔的責任,是刑罰的前提條件,只有對負有刑事責任的人,才能施用刑罰;而刑罰是承擔刑事責任的結果,是人民法院對犯罪人進行懲罰和教育改造的手段,是預防犯罪人重新犯罪並警戒其他人犯罪的制裁措施。負有刑事責任的人在某些情況下不一定都受到刑罰處罰,比如具有法定可以免除處罰情節的,可以不處以刑罰;但受刑罰處罰的人,必須是負有刑事責任的人。

通過上文的講解,大家贏也比較清楚犯罪故意的特徵包括哪些了吧。《刑法》中規定的大多數罪名其實都是屬於故意犯罪,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行為人是出於過失而實施了相應的犯罪行為,那也是不能認定其構成犯罪的,這點還請大家注意。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