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停止形態的特徵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9W

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態的特徵是怎樣的?

故意犯罪停止形態的特徵是怎樣的?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具有兩個特徵:

(1)它是故意犯罪進展的結局狀態;

(2)它是依據法律規定認定的犯罪進展形態,對每一個犯罪的結局狀態依法進行評價後,確定其犯罪的法律形態。

故意犯罪過程中的停止形態可以劃分為犯罪的完成形態和未完成形態兩種。前者就是犯罪既遂,後者包括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只存在於直接故意犯罪之中,過失犯罪和間接故意犯罪不可能出現未完成形態。

二、故意犯罪中的犯罪形態有哪些?

故意犯罪的幾種形態: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1、犯罪預備: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但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實行犯罪的情形。

特徵:

(1)主觀上為了犯罪;

(2)客觀上實施了犯罪預備行為;

(3)事實上未能着手實行犯罪;

(4)未能着手實行犯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犯罪未遂: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特徵:

(1)已經着手實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特徵:

(1) 中止的及時性

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即犯罪中止可以發生在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的過程中,犯罪一旦既遂,便沒有中止可言。

(2) 中止的自動性

犯罪分子在自己認為有可能將犯罪進行到底的情況下,出於本人意願而自動地放棄了犯罪,

(3) 中止的有效性

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動放棄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

(4)中止的客觀性。中止不只是一種內心狀態的轉變,還要求客觀上有中止行為。

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由於主觀、客觀原因的存在,故意犯罪行為也會出現犯罪停止的狀態。根據以上信息可以知道,停止狀態也可以劃分犯罪既遂與犯罪未遂。若是出於犯罪嫌疑人意志的原因,而導致了停止狀態出現,那麼在最後量刑時,法院可能會從輕處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