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現上當受騙領了結婚證還能撤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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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現上當受騙領了結婚證還能撤銷嗎?

一、如果發現上當受騙領了結婚證還能撤銷嗎?

如果發現上當受騙領了結婚證是不可以撤銷的。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二、可撤銷婚姻的情況

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三、協議離婚流程

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四、離婚協議書需要包含的內容

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並附清單);

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五﹑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六﹑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八﹑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九﹑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十﹑離婚協議書製作的時間。

婚姻是人生中非常美妙的事情,男女雙方應當兩情相悦,互相真誠。如果出現互相欺瞞或者不坦誠的行為,極有可能造成夫妻之間的感情破裂。如果是被脅迫結婚,那麼性質將更加惡劣。如果還有其他特殊情況,可以諮詢專業律師進行解決,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衞自己的婚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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