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職務交通肇事罪賠償主體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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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行職務交通肇事罪賠償主體是什麼?

履行職務交通肇事罪賠償主體是什麼?

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墊付。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4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因職務行為或者授權行為發生的訴訟,該法人或其組織為當事人。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以及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致人損害的,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民事責任。上述人員實施與職務無關的行為致人損害的,應當由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肇事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2、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三、交通肇事罪是怎麼判刑的?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綜上所述,有些員工在出差履行職務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如果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除了被追究刑事責任,其對受害人造成傷害需要賠償。因為當事人履行職務,這樣賠償主體是所處單位。受害人起訴的時候,可以將當事人及所在單位一併發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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