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一死三重傷可入罪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7W

一、 安全事故一死三重傷可入罪嗎?

安全事故一死三重傷可入罪嗎?

安全事故屬於重大責任事故的,是可以入罪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重大責任事故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客觀方面

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行為是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這裏的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是指違反有關生產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因此,這種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包括以下三種情形:

(1)國家頒佈的各種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

(2)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上級管理機關制定的反映安全生產客觀規律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工藝技術、生產操作、技術監督、勞動保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程、規則、章程、條例、辦法和制度。

(3)雖無明文規定,但反映生產、科研、設計、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觀規律和要求,在實踐中為職工所公認的行之有效的操作習慣和慣例等。

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結果是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根據1989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結果表現為以下三種情形:

(1)致人死亡1人以上的:(2)致人重傷3人以上的;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或者經濟損失雖不足規定數額,但情節嚴重,使生產、工作受到重大損害的。

對於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的安全事故的處理和處罰情況,應當嚴格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的標準進行處理,特別是涉及到造成了嚴重的違法行為的,或者刑事責任的處罰,是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的,具體情況由法院進行判決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