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的人能減刑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4W

拐賣兒童的人能減刑嗎?

一、拐賣兒童的人能減刑嗎?

能減刑的;

拐賣兒童罪的量刑標準:依據《刑法》240條的規則,犯拐賣兒童罪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許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許沒收產業。;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產業:(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兒童3人以上的;(三)以出賣為意圖,使用暴力、鉗制或許麻醉辦法劫持兒童的;(四)以出賣為意圖,盜竊幼兒的;(五)形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許其親屬重傷、逝世或許其他嚴重後果的;(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一般自首並且認錯態度好是可以被從輕甚至減刑的。

二、拐賣兒童主要特徵

本罪具有如下特徵:

1.犯罪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係和兒童的合法權益.侵犯的對象是不滿14週歲的男女兒童.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拐騙不滿14週歲的男女兒童脱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所謂拐騙,即指使用欺騙,引誘等方法將兒童弄走,使之脱離家庭和監護人.

3.在主觀方面是出於直接故意.犯罪的目的大多是為了收養,有的也可能是供自己使喚,奴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2條規定,拐騙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脱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自首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犯罪以後自動投案。所謂自動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後,犯罪事實未被司法機關發現以前,或者犯罪事實雖被發現,但不知何人所為,或者犯罪事實和犯罪分子均已被發現,但是尚未受到司法機關的傳喚或者尚未採取強制措施之前,主動到司法機關或者所在單位、基層組織等投案,願意接受審查和追訴的。  

2.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分子投案以後,對於自己所犯的罪行,不管司法機關是否掌握,都必須如實的徹底的向司法機關供述,不能有任何隱瞞。至於有些細節或者情節,犯罪分子記不清楚或者確實無法説清楚的,不能認為是隱瞞。只要基本的犯罪事實和主要情節説清楚,就應當認為屬於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犯罪分子避重就輕或者供述一部分,還保留一部分,企圖矇混過關,就不能認為是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3.必須接受審查和追訴。只有這樣才能説明犯罪分子有悔改的誠意。如果犯罪人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後又潛逃,逃避司法機關對其的偵查、審判,就不是真正的自首。

綜合上面所説的,拐騙兒童就是違法者利用不合法的手段去傷害未成年人,而使未成年人的權益受到傷害,對於此行為在犯了錯之後如果認識到錯誤而選擇了自首那麼就可以減輕當事人的刑法,因此,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