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非法制造彈藥罪既遂會如何追究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1W

一、構成非法制造彈藥罪既遂會如何追究責任?

構成非法制造彈藥罪既遂會如何追究責任?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二、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依法被指定、確定的槍支製造企業、銷售企業,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1、以非法銷售為目的,超過限額或者不按照規定的品種製造、配售槍支的;

2、以非法銷售為目的,製造無號、重號、假號的槍支的;

3、非法銷售槍支或者在境內銷售為出口製造的槍支的。

三、非法制造銷售槍支彈藥犯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1、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軍用槍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軍用子彈十發以上、氣槍鉛彈五百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的;

4、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手榴彈一枚以上的;

5、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爆炸裝置的;

6、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炸藥、發射藥、黑火藥一千克以上或者煙火藥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導火索、導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槍支彈藥的生產銷售受到國家嚴格管理,未經過許可非法生產彈藥的個人或者企業,要被追究法律責任。對這種犯罪活動,量刑是比較嚴重的,較輕的可以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非法制造彈藥數量大,造成嚴重後果,量刑就在十年以上,或者無期乃至死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