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犯罪判死刑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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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盜墓犯罪判死刑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盜墓犯罪判死刑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2)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3)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4)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二、死刑執行的具體程序

1、執行死刑前,罪犯提出會見其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提出會見罪犯申請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

2、人民法院將罪犯交付執行死刑,應當在交付執行3日前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3、執行死刑前,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即認真核對被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基本犯罪事實及其他情況,確保被執行的人就是判決、裁定所確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錯殺;還要詢問罪犯有無遺言、信札,並製作筆錄,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

4、執行死刑應當公佈,禁止遊街示眾或者其他有辱被執行人人格的行為。

5、執行死刑完畢,應當由法醫驗明罪犯確實死亡後,在場書記員製作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包括執行死刑前後照片)及時逐級上報最高人民法院。

三、盜墓量刑

根據我國的刑法規定,盜墓者犯了一般盜墓罪行,即盜竊或者故意破壞屍體的,是會被處以3年至10年有期徒刑,並且要處以相應罰金;如果是初犯、偷竊未遂或者沒有對古墓造成嚴重破壞,屬於情節比較輕的,會被處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被審查到盜墓者是對國家重點保護文物類的古遺址、古墓、珍稀物品等進行偷竊或者造成嚴重破壞,情節嚴重的,是要被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並且要處以相應罰金或者沒收全部財產;

盜墓似乎離我們的生活是比較遙遠的,當然,現在幾乎也很少有犯罪分子會直接去盜掘國家古墓葬,最主要是國家對古墓葬的保護力度也有所提高。所以一般的盜墓案件當中很少會對犯罪嫌疑人判處死刑,但是,法律上目前對盜墓的這種行為還是保留了死刑的,只不過法院在判決的時候要格外慎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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