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被羈押在看守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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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詐騙被羈押在看守所嗎?

詐騙被羈押在看守所嗎?

看守所屬於國家羈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執法機關,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關押於看守所。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進行刑事拘留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二、受騙原因

雖然詐騙行為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但是在一些共同的特徵把握這些特徵予以防範,是可以避免使自己誤入歧途、落入圈套的。更何況很多騙子的手段並不見得很高明,受騙的主要原因還是出於受害人本身。一般説來,受害人具有一些不良或幼稚的心理意識,是詐騙分子之所以能輕易得手的關鍵。通常,下面幾種不良心理意識易被詐騙分子利用:

(1)虛榮心理;

(2)不作分析的同情、憐憫心理;

(3)貪佔小便宜的心理;

(4) 輕率、輕信、缺乏責任感;

(5)好逸惡勞、想入非非;

(6)貪求美色的意識;

(7)易受暗示、易受誘惑的心理品質等等。

詐騙涉及到刑事犯罪,所以如果達到了立案的標準,對於嫌疑人應當採取一定的舉措,對其進行拘留,送看守所羈押,通知其家屬,通知的內容只有被羈押的原因,這些都是程序過程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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