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搶奪罪數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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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搶奪罪數額標準

在大街上,老百姓最擔心的是恐怕是安全問題。治安不好時很多人手上的拎包等財物,甚至戴着的耳環,都會成為犯罪人搶奪的對象。如果數額大的話,這種行為是受刑法評價的。本站小編在本文將對長沙搶奪罪數額標準的內容做詳細解答,希望能給大家以幫助。

一、長沙搶奪罪數額標準

我省辦理搶奪刑事案件執行具體數額標準規定如下: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起點是人民幣二千元;“數額巨大”的起點是人民幣四萬元;“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是人民幣三十萬元。

二、搶奪罪與搶劫罪有哪些區別?

如上所述,搶奪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而搶劫罪,雖然也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但在手段上,不僅僅是公然,而且是要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劫取財物的行為。舉個在城鎮中經常發生的例子,一個拎着錢包的女子站在車站旁等車,忽然間一飛車黨開着摩托車飛奔過來,趁着該女子不注意,在眾目睽睽之下將錢包搶走,揚長而去。如果被搶的錢包價值達到刑法所規定的數額,飛車黨就構成了搶奪罪。但是,同樣的情景下,如果飛車黨在搶奪過程中,該女子抓住不放,飛車黨仍然飛速前行,並將女子拖行致其受重傷,這個時候就是用暴力手段搶奪財物,構成的是搶劫罪。

當然,除了上述區別,在犯罪主體刑事責任年齡上兩者有區別,搶劫罪的是已滿14週歲的人,搶奪罪是已滿14週歲的人。

我國《刑法》第267條第2款還規定了搶奪罪和搶劫罪兩罪的轉化。即行為人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搶劫罪定罪處罰。所以,轉化的法定條件是行為人攜帶凶器進行搶奪。根據法律規定,攜帶凶器指的是在搶奪財物過程中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兇器的行為。

事實上,在我國各大中小城市,搶奪行為經常出現。但由於各地對搶奪罪數額標準規定的不太一樣,因此實際能夠定罪處罰、判輕判重的情況也不盡相同。當然,關於這類犯罪,我國在審判實踐中已經進行了總結,並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加以規定,比較複雜。因此,如果對這類問題有疑問,無法區分,不妨請教一下本站網站的專業的刑事律師,畢竟他們有着非常專業的法律知識和嫻熟的執業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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