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監管瀆職罪的立案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3.99K

食品監管瀆職罪的立案標準


食品監管瀆職罪,是指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要依法定罪量刑。

參照其他相應瀆職罪的立案標準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相應瀆職犯罪的刑罰等同或高於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的刑罰;

(2)相應瀆職罪的立案追究情形必須是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形。

根據刑法規定,商檢徇私舞弊罪、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的處刑幅度規定與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基本一致,因此,如果商檢、動植物檢疫部門工作人員在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過程中徇私舞弊瀆職犯罪並具備有關情形,可以參照商檢徇私舞弊罪、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立案標準規定予以追究。

對於商檢失職罪、動植物檢疫失職罪,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個檔次,而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刑法只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個檔次,以上三種犯罪法定刑與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處刑幅度規定比較,法定刑明顯偏低,因此,如果商檢、動植物檢疫部門及其他對生產、銷售偽劣食品犯罪行為負有追究責任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過程中瀆職犯罪,不能參照商檢失職罪、動植物檢疫失職罪、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立案情形規定以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予以追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