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文物罪構成要件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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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文物罪的構成要件有:
(1)客體是侵犯國家對外貿易管理,具體是其中的禁止出口制度;
(2)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督,非法攜帶、運輸、郵寄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國(邊)境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可以是單位,亦可以是個人;
(4)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為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仍決意非法攜帶、運輸、郵寄出國(邊)境。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
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