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户口本丟失如何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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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濟南户口本丟失如何補辦?

濟南户口本丟失如何補辦?

補辦户口本不需要寫證明文件。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丟失、被盜後,户主本人應及時向派出所報告,並提出補發的書面申請(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員都須在申請上簽名)。

補辦户口本,需要户口本登記的户主,憑身份證,到户籍派出所填寫申請表,申請查檔補辦户口本。《户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二、辦理户口遷移有哪些程序

1、申請人應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請書,並按要求填寫入户申請表,出具有關的入户證明材料,包括醫院證明、單位證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證明等,由派出所進行調查核實後填寫入户審批表上報縣、市公安局審批。

2、户口遷移實行分級審批。市、縣公安局負責審批由農村遷入城鎮,由農業人口轉為非農業人口的户口,市區的公安分局負責審批由集鎮的非農業人口遷入城市和縣城的户口。

3、凡經過審批同意入户的,遷入地公安機關發給准予遷入證明。持有準遷證或不需要準遷證者,應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記部門辦理遷出手續,並由其發給遷移證。

4、居民應在遷移證規定的有效期內至遷入地户口登記部門辦理遷入手續。一般遷移,除遷移證外,還應持準遷證或招工招生、畢業派遣、工作調動等相應的證件。入籍、歸國定居、復員轉業退伍、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人員、民政部門收容安置的無家可歸者等,不需準遷證和遷移證,直接憑相應證件辦理落户、入户手續。

我國的户口本對於我國的公民的日常生活來説是十分的重要的,因為沒有户口本的話,公民的許多行為都是受限制的,比如説不能結婚等,此時我們一定要注意相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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