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控告有哪些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9.5K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控告有哪些規定?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控告有哪些規定?

刑事控告書應該交給公檢法哪一個機關,一般是按照案件的性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管轄來決定。

但也可以交到公檢法任何機關。因為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各類刑事案件立案管轄,又稱職能管轄或部門管轄,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職權範圍。

刑事訴訟法第18條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立案管轄範圍,作了概括性的規定:

1、公安機關管轄案件: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案件: 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3、人民法院管轄案件:自訴案件。“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七類案件)。

此外,《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衞部門、監獄等對案件的管轄。《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自訴人強烈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判令其承擔由此給自訴人帶來的各項經濟損失。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控告書需要上交公檢法,刑事控告書應該交給公檢法哪一個機關,一般是按照案件的性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管轄來決定。但也可以交到公檢法任何機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