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院調解不成功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1W

刑事訴訟法院調解不成功的,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訴訟法》的程序對案件進行審理,依法作出判決。
《刑事訴訟司法解釋》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刑事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籤收前當事人反悔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四條

刑事訴訟法院調解不成功怎麼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