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怎麼處理輕傷二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1W

一、檢察院怎麼處理輕傷二級?

檢察院怎麼處理輕傷二級?

致人輕傷二級,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構成輕傷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規定如下: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害後果、傷殘等級、手段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二、故意傷害罪辦案程序是怎麼樣的?

(一)由公安部門偵查。公安部門偵查結束後向檢察院申請批捕。

(二)檢察院對案件的事實進行復核。複核後認為不符合批捕條件的,向公安部門發出《不予批捕通知書》,公安部門收到《不予批捕通知書》後放人;複核後認為符合批捕條件的,向公安部門發放《逮捕證》,公安部門隨即正式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公安部門逮捕犯罪嫌疑人後,先將其羈押在看守所內,檢察院擇日向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提起公訴。

(四)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經過開庭、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當事人做最後陳述、合議庭討論定罪量刑意見後由審判長宣判。

(五)如果被告在規定期限內沒有提起申訴的,一審判決書生效,被告被移交到監獄服刑;如果被告不服一審判決的,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如果二審法院依法審理後認為被告無罪的,當庭釋放;如果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審理的案子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程序合法、定罪量刑準確,就會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六)被告被移送到服刑監獄服刑。

(七)如果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要求民事賠償的,可以提起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賠償。法庭將一併審理。

綜合上面所説的,檢察院這個階段一般是針對於符合條件起訴的案件從而向法院提起公訴,對於輕傷二級這已經是違反了我國的刑事條款,因此,對於檢察院在進行處理時是有權利實施此行為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辦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