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有罪辯護詞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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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有罪辯護詞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一、刑事有罪辯護詞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刑事有罪辯護詞需要包含的內容有:申請人的基本詳細信息;認為有罪的判決錯誤的事實與依據;涉及到的其他有關情節;最終陳述申請;時間等內容。刑事有罪辯護詞一般都是由專業的律師進行書寫,沒有格式上的要求,只要保證內容詳細準確一句充分即可。

二、刑事有罪辯護詞範文

辯護人認為:公訴機關所指控被告人 所涉嫌的罪名,存在 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情況,理由如下:

(一)本案關於被告人 有罪的幾個主要證據均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問題

1、關於 公安局 分局交通支隊出具的第 號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如下問題:

第一、關於交通事故基本事實部分:

第二、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分析錯誤:

第三、適用法律錯誤: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5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過錯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逃逸是交通事故發生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2、關於證人證言真實性存在如下問題:

3、關於 公安局 分局法醫檢驗鑑定所出具的屍體檢驗鑑定書,存在如下問題:

首先,

其次,

(二)現有證據不能證明被告人駕駛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1、從主觀方面看:被告人主觀上既無故意也無過失

2、從客觀方面看:被告人客觀上無違法行為

3、從因果關係方面看:現有證據不能證明被害人死亡系被告人駕車拖帶所致

根據我國《刑法》133條規定,交通肇事罪系過失犯罪,結果犯罪。本案現有證據不能證明被告人駕車輛與受害人接觸致死的結果。也就是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我國《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必須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三)本案的其他主要情節

1、 交通事故發生後被告人主動報案

2、 被告人表現一慣良好,無違法違紀行為

3、 交通事故發生後被告人積極對受害人家屬進行民事賠償

以上辯護意見,敬請合議庭結合本案證據及具體情節,查明舍取。

辯護人: 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刑事有罪辯護詞需要專業的律師來進行書寫,這樣能夠保證足夠的及專業性,能夠幫助當事人在一定程度上有機會不被判刑或者是在原來刑法的基礎上有所減輕。當事人需要事先與律師進行詳細和充分的溝通,與律師默契配合是辯護有效最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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