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公開宣判家屬可以旁聽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3W

刑事案件公開宣判家屬可以旁聽嗎

一、刑事案件公開宣判家屬可以旁聽嗎?

公開審判案件,允許公民旁聽。旁聽注意事項:

1、公開審判案件,允許公民旁聽。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聽,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公民年滿18週歲,精神正常,衣着整齊,可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旁聽證,進入指定的法庭。

2、中途進入法庭和退出法庭應保持安靜,避免影響庭審活動的正常進行。

3、公民參加旁聽前應接受安全檢查。

4、公開審判的案件,新聞記者憑記者證參加旁聽;經審判長允許,可以記錄、錄音、錄像、攝影。

5、旁聽人員應自覺遵守以下法庭紀律:

(1)服從法庭指揮,遵守法庭禮儀;

(2)不得鼓掌、喧譁、鬨鬧、隨意走動;

(3)不得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錄像、攝影,或者通過發送郵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傳播庭審情況,但經人民法院許可的新聞記者除外;

(4)旁聽人員不得發言、提問;

(5)不得實施其他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

6、法庭審理過程中,訴訟參與人或者旁聽人員擾亂法庭秩序的,審判長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情節較輕的,應當警告制止並進行訓誡;

(2)不聽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強行帶出法庭;

(3)情節嚴重的,報經院長批准後,可以對行為人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4)未經許可錄音、錄像、攝影或者通過郵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傳播庭審情況的,可以暫扣存儲介質或者相關設備。

7、公開審判的涉外案件,外國人要求旁聽的,或者外國新聞記者要求旁聽、採訪,可向主管部門提出。

8、旁聽人員對法庭的審判活動有意見,可以在閉庭以後書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二、審判公開原則的例外

為了保護更重要的利益,各國法律都規定了審判公開原則限制適用的特別情形。這種限制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法庭評議不公開;二是對部分案件不公開審理。我國刑事訴訟法對審判公開原則適用的限制性規定與國外基本上相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2條的規定,下列案件不公開審理:

(1)有關國家祕密的案件。其目的是防止泄露國家祕密,危害國家利益。是否屬於國家祕密根據保密法確認。

(2)有關個人隱私的案件。如強姦案件等。其目的是保護被害人或者其他人的名譽,防止對社會產生不利影響。

(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具體説,14週歲以上不滿16週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

既然案件是公開宣判的,法律上一般也不會單獨禁止家屬旁聽的,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和受害者的家屬都可以旁聽,不過,由於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畢竟是自己的家屬,所以很多家屬在旁邊的過程當中都有可能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如果家屬一再的擾亂庭審秩序,是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