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破壞通信設施是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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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一般情況破壞通信設施是犯罪嗎

《刑法》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採用截斷通信線路、損毀通信設備或者刪除、修改、增加電信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等手段,故意破壞正在使用的公用電信設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規定的“危害公共安全”,依照《刑法》規定,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火警、匪警、醫療急救、交通事故報警、救災、搶險、防汛等通信中斷或者嚴重障礙,並因此貽誤救助、救治、救災、搶險等,致使人員死亡一人、重傷三人以上或者造成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造成二千以上不滿一萬用户通信中斷一小時以上,或者一萬以上用户通信中斷不滿一小時的;

(三)在一個本地網範圍內,網間通信全阻、關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斷或網間某一業務全部中斷不滿二小時或者直接影響範圍不滿五萬(用户×小時)的;

(四)造成網間通信嚴重障礙,一日內累計二小時以上不滿十二小時的;

(五)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規定的“嚴重後果”,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造成火警、匪警、醫療急救、交通事故報警、救災、搶險、防汛等通信中斷或者嚴重障礙,並因此貽誤救助、救治、救災、搶險等,致使人員死亡二人以上、重傷六人以上或者造成財產損失六十萬元以上的;

(二)造成一萬以上用户通信中斷一小時以上的;

(三)在一個本地網範圍內,網間通信全阻、關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斷或網間某一業務全部中斷二小時以上或者直接影響範圍五萬(用户×小時)以上的;

(四)造成網間通信嚴重障礙,一日內累計十二小時以上的;

(五)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故意破壞正在使用的公用電信設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毀壞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電信設施,造成財物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定罪處罰。盜竊公用電信設施價值數額不大,但是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定罪處罰;盜竊公用電信設施同時構成盜竊罪和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指使、組織、教唆他人實施本解釋規定的故意犯罪行為的,按照共犯定罪處罰。

破壞通訊設備是屬於非常惡劣的行為,特別容易危害到公共安全,因此在量刑標準上的處罰也是比較嚴重的,一般的處罰是在3~7年的有期徒刑,具體的量刑標準根據所造成的後果來進行判斷,最高可以處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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