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案件立案後可以撤案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4W

一、民事訴訟案件立案後可以撤案嗎?

民事訴訟案件立案後可以撤案嗎?

在宣判前當事人都可以申請撤案,由法院裁定是否撤案。

當事人申請撤訴  

當事人申請撤訴,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後,宣告判決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訴的行為。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但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申請撤訴不影響原告和被告之間本訴的進行。  

2、撤訴必須是原告自願。申請撤訴是原告處分自己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的行為,除非原告有明確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強迫原告申請撤訴,審判人員也不得以任何藉口,動員原告申請撤訴。  

3、撤訴必須合法。申請撤訴的時間必須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後,宣告判決之前。  

4、撤訴必須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當事人行使處分權,必須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進行審查,申請符合條件的,裁定準許撒訴,案件審理終結;申請不符合條件的,裁定駁回申請,案件繼續審理。不論是否准許撤訴,都必須以裁定的方式告知當事人。

二、民事訴訟案件的當事人有什麼特點?

民事訴訟當事人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在我國民事訴訟中,有廣義的當事人與狹義的當事人之分。廣義的當事人是指單一訴訟中的原告和被告、共同訴訟中的共同訴訟人、羣體訴訟中的訴訟代表人以及訴訟中的第三人。狹義上的當事人則指原告和被告。

2、民事訴訟當事人的定義是指因自身相關的民事權益發生爭議,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並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關係人。

3、當事人具有以下特徵:

(1)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

(2)因為自身相關的民事權利義務發生爭執。

(3)能夠引起民事訴訟程序發生、變更或消滅並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

民事訴訟案件立案後是可以撤訴的,只要在宣告判決之前,原告都可以行使該項權利。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當事人是指訴訟中的原告和被告,共同訴訟人,訴訟中的第三人;狹義上的當事人就是原告和被告。與自身民事權益相關而引發的爭議,可以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民事訴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