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追溯時效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3W

一、挪用資金罪追溯時效規定是什麼?

挪用資金罪追溯時效規定是什麼?

挪用資金罪的追訴時效為十年。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挪用資金超過3個月未還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為拘役刑;數額為5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1.5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的,為拘役刑;數額為2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 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挪用資金30萬元或挪用資金3萬元未退還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85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挪用資金10萬元進行非法活動的或挪用資金1.5萬元進行非法活動且未退還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50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刑法關於追訴時效,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

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中國刑法還規定,在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以後,逃避偵查或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在現實生活當中,大家對挪用資金這種行為其實還是比較常見的,這種行為一旦發生的話,在刑法當中所作出的規定就是被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也必須要在10年之內提起訴訟活動,否則就有可能會喪失這樣的一種訴訟的權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