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公司財務到哪裏自首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3W

公安局。

侵佔公司財務到哪裏自首

1、《刑法》第271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2、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3、按照法律規定,職務侵佔罪投案自首而且錢已還回公司,可以從輕處罰,但還要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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