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員工誤工費怎麼計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試用期員工誤工費怎麼計算?

一、試用期員工誤工費怎麼計算?

試用期員工的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向受害人支付的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導致無法正常工作,而減少收入的,應當由責任方賠償受害方誤工損失。

根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之規定,誤工費的主張首先是看受害人有無收入來源,如果有收入來源,那麼誤工費的賠償標準就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來加以確定。

1、誤工時間以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的出院診斷證明上寫明的休息時間或者鑑定機構的鑑定報告為準。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如果診斷證明上所載的休息時間明顯過長,對方不予認可的情況下,法官可能會根據病歷等材料酌情處理或者委託鑑定機構做“三期”鑑定加以確認。)

2、收入情況。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需要自己來舉證);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法官會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來酌情計算。

綜上所述,儘管試用期的員工還不能得到正式員工一樣的待遇也不能因此就忽略了他們受到侵害後得到誤工費的權利,但是因為試用期的員工所得到的工資的確比較低,但根據法律的規定還是需要結合其實際的收入來進行相關的賠償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