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臨夏州臨夏市徵地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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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甘肅省臨夏州臨夏市徵地補償標準

甘肅省臨夏州臨夏市徵地補償標準

2017年2月19日,甘肅省政府發佈了更新後的《甘肅省徵地補償區片綜合地價》和《甘肅省徵地補償統一年產值標準》,自即日起執行,並同時廢止了2012年頒佈的補償標準。專業徵地拆遷律師團將甘肅省臨夏州臨夏市的徵地補償標準分享給各位網友:

甘肅省臨夏州臨夏市的土地共分為三類:

一類區片範圍:南龍鎮(單子莊村、張王家村);折橋鎮(荀家村);枹罕鎮(街子村、石頭窪村、尕青寺村、拜家村)。

補償標準:水澆地:60000元/畝;旱地:42000元/畝

二類區片範圍:南龍鎮(楊家村、妥家村、羅家灣村);折橋鎮(祁牟村、大莊村);枹罕鎮(後楊村、馬家莊村、江牌村);南龍鎮(高鄧家村)。

補償標準:水澆地:50400元/畝;旱地:35280元/畝

三類區片範圍:枹罕鎮(王坪村)。

補償標準:水澆地:43400元/畝;旱地:30380元/畝

專業徵地拆遷律師團提醒各位被徵收人: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該標準為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徵地相關立法精神,徵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為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於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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