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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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甘肅省加大了基礎設施建設,在修建公路、鐵路過程中,難免會徵用到附近農村的耕地。對於被徵地羣眾來説,最關心的是徵地補償方案及安置方案。畢竟,還是有不少人依靠種地生活的。那麼,甘肅省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跟隨本站小編了解下吧。

甘肅省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甘肅省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1、徵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徵收空閒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甘肅徵地補償費用如何分配?

1、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據登記確認的土地面積、地上附着物數量進行核算,在村民居住地公告後,支付給青苗或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

2、安置補助費根據不同安置途徑確定分配對象。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集體發展基金;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自謀職業,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經被徵地農户申請,與享有被徵收土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協議,發放給需要安置的農户;參與社會保障安置的,全額發放給被安置人員,用於個人繳納養老保險金。

3、土地補償費支付給享有被徵收土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農村集體機動地、承包農户自願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轉和土地開發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調整質量和數量相當的土地給被徵地農户繼續承包經營的,土地補償費留作集體發展基金。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能調整土地的,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將不低於80%的土地補償費用於被徵地農民個人的生活安置、支付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金,其餘土地補償費留作集體發展基金。

綜上所述,根據最新政策規定,甘肅省徵地補償項目包括土地補償款、安置費、青苗費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等。甘肅省徵地補償標準和往年一樣,徵收耕地的話,每畝地基本在六萬元左右,如果上面種植農作物,農民還可以額外拿到一筆青苗費。涉及到農户拆遷的,徵地部門還要支付一筆安置費。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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