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徵地補償辦法中補償的費用包括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2W

根據《福建省徵地補償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規定:

福建省徵地補償辦法中補償的費用包括有哪些?

第七條 徵地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所在區域的區片綜合地價計算。

第八條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收入、土地價值等情況,全省以縣級行政區為單位,劃分為若干地區類別。地區類別劃分及其區片綜合地價的最低標準,由省人民政府制定並公佈。

第九條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區片綜合地價最低標準的基礎上,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區片綜合地價,並通過政府入門網站等向社會公佈。

在市、縣人民政府制定公佈本行政區域區片綜合地價前,按照耕地年產值倍數計發徵地補償費用的,仍按照原計算辦法執行。

第十條 區片綜合地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區片綜合地價中,需明確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所佔比例的,按照土地補償費佔40%、安置補助費佔60%確定。

第十一條 徵收宅基地涉及農民房屋的,應當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居住條件。能夠重新安排宅基地的,按照有關規定採取遷建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不能重新安排宅基地或者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條件的,主要採取貨幣或者實物方式給予補償。

徵收建設用地涉及依法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能夠重新安排其他建設用地的,對其建築物、構築物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給予補償;不能重新安排其他建設用地的,對其建築物、構築物按照市場評估價格給予補償。

第十二條 徵收耕地涉及青苗的,青苗補償費按照實際予以補償。

對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經濟林木等,支付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給予合理補償。

第十三條 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土地被徵收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未調整數量和質量相當的土地給被徵地農民承包或者被徵土地屬於農民自留地的,應當將不少於70%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徵地農民。

第十四條 被徵地農民的承包地被徵收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未調整數量和質量相當的土地給被徵地農民承包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徵地農民。本辦法施行後,通過動態調整和其他方式提高的安置補助費納入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調整承包地的,安置補助費可以在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範圍內統一管理或者依法分配。

第十五條 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支付給附着物所有權人,青苗補償費支付給青苗實際投入人。

第十六條 應當支付給被徵地農民的徵地補償費用,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供補償費用分配方案和具體名單,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徵地實施單位通過記名銀行卡或者存摺等方式直接發放給被徵地農民。直接發放有困難的,可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發放徵地補償費用,並將徵地補償費用撥付到受委託單位的資金專户。

受委託的單位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公示徵地補償費用使用、分配方案和發放名單,及時發放徵地補償費用,並將徵地補償費用發放登記表、收據等憑證報委託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徵地實施單位應當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將徵地補償費用足額支付。

被徵地農民拒絕領取的,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或者張貼公告告知領取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第十八條 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被徵地農民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綜合上面所説的,徵地補償需要在協商好補償的方案才能進行實施,對於補償的費用就會結合所規定的項目來進行合理的計算,只要所給予的補償不低於現有的生活水平,那麼就算是合理、合法的,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這樣才不會讓自己的利益受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