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徵地補償標準2021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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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地區是我國而別行政區,我們知道我國的經濟在不斷的發展,澳門也在不斷的發展和進步,需要建設而在城鄉建設過程中難免會因為建設需要徵用個人的土地,政府解決糾紛通過的補償來進行彌補造成的經濟損失,在法規中也有詳細的説明,那廈門徵地補償標準2017是什麼?下面就詳細介紹。

廈門徵地補償標準2021是什麼?

日前,廈門市政府發佈了《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市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廈府〔2016〕398號),對廈門市徵地補償標準進行了調整,2017年1月1日正式生效。接下來,愛土拆遷律師團就為大家來介紹一下廈門市最新的徵地補償標準。

根據《通知》的精神,廈門市全市土地將分為三類,徵地補償項目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水利設施攤銷費、按時交地獎金四部分,最高總包乾價15.3萬每畝。以下為詳細標準:

一類地區:思明區、湖裏區

土地補償費3.7萬元/畝,安置補助費5.6萬元/畝,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設施攤銷費5萬元/畝,按時交地獎金1萬元/畝,總計包乾補償價15.3萬元/畝。

二類地區:集美區、海滄區

土地補償費3.2萬元/畝,安置補助費4.8萬元/畝,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設施攤銷費3萬元/畝,按時交地獎金1萬元/畝,總計包乾補償價12萬元/畝。

三類地區:同安區、翔安區

土地補償費2.9萬元/畝,安置補助費4.3萬元/畝,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設施攤銷費1.5萬元/畝,按時交地獎金1萬元/畝,總計包乾補償價9.7萬元/畝。

鹽田和國有灘塗上蝦池、魚池的補償標準,統一按4.8萬元/畝包乾補償,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細化實施標準。

市、區兩級結算徵地包乾費用時,思明區、湖裏區、海滄區和集美區增加到每畝2萬元調劑費,同安區、翔安區增加到每畝3.5萬元調劑費。調劑費主要用於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差異補償,具體由各區政府統籌安排使用。

《通知》還指出:徵地實施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足額支付徵地補償費用。徵地補償費用未足額到位的,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有權拒絕交地。

《通知》還對徵收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補償方式作出了要求:徵收經依法批准建設的集體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能夠重新安排其他建設用地的,對其非住宅房屋按照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補償;不能重新安排其他建設用地的,對其非住宅房屋按照市場評估價格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方式由區土地房屋徵收部門在徵收補償安置方案中予以明確。

澳門地區的建設主要是進行建設郊區,但是郊區也是土地資源,建設過程中,避免出現在拆遷的過程中出現於民眾的糾紛,給民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在法規中説明了不同的土地使用性質有着不同的補償標準,保障澳門地區的時被徵地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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