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2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6W

河南省2020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河南省2022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2018年河南省徵地補償標準是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及青苗補償費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漯河市建設徵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的通知》文件據實補償,其中徵收耕地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為1、8萬元/公頃。

1、徵地補償安置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河南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標準進行補償。

2、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及青苗補償費: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漯河市建設徵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的通知》(漯政〔2013〕89號)文件據實補償,其中徵收耕地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為1.8萬元/公頃。

3、社會保障費用:根據社會和勞動保障部門核定標準執行,計13.2萬元/公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條

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徵用耕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至6倍。徵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規定。

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本批次徵收土地需安置農業人口446人,需安置勞動力人口268人。安置途徑採取貨幣安置、發展第三產業安置和社會保險安置。對喪失勞動能力和人均耕地0.5畝以下的農業人口,以貨幣安置和社會保險安置為主,其它安置方式為輔;對人均耕地0.5畝以上的,採取貨幣安置為主,其它安置方式為輔。其中社會保險安置按市人社部門審核意見(漯人社函〔2016〕10號)執行。

漯河市2016年度第三批鄉鎮建設用地徵收土地方案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於2017年3月11日以豫政土〔2017〕84號文件批覆,其批准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工礦倉儲用地和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本批次被徵收土地分別位於召陵區後謝鄉謝莊村、牛趙村、方莊村、孫店村、呂倉村、席郭村、鄧店村、西坡李村、白坡村、前謝村和源匯區空冢郭鎮趙崗村。徵收召陵區後謝鄉謝莊村耕地3.7524公頃、其他農用地0.0573公頃,牛趙村耕地4.6378公頃、園地0.1687公頃、其他農用地0.1435公頃,方莊村耕地2.1277公頃,孫店村耕地2.1391公頃、其他農用地0.0877公頃,呂倉村耕地0.7181公頃、其他農用地0.1259公頃,席郭村耕地0.1192公頃、其他農用地0.0365公頃,鄧店村耕地0.5708公頃、其他農用地0.1019公頃,西坡李村耕地0.5985公頃、園地0.2754公頃、其他農用地0.0087公頃,白坡村耕地1.2631公頃、園地0.4609公頃、其他農用地0.0927公頃,謝莊村耕地0.3073公頃、其他農用地0.0143公頃;徵收源匯區空冢郭鎮趙莊村耕地5.6302公頃、其他農用地0.0199公頃,總面積23.4576公頃(其中耕地21.8642公頃)。

河南省進行土地徵收補償的時候,應當根據調整徵收土地補償的通知來進行具體金額的發放,2018年最新出來的徵地補償標準,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用是1.8萬元每公頃,除此之外還包括社會保障費用,是按照每公頃13.2萬元來進行計算的。

徵地是一種政府行為,在很多發展中的區域為了加快發展的步伐,很多地方需要按照城市的規劃進行拆除在重建,因此就會涉及到羣眾的切身利益,按照我國的相關規定,在拆遷的時候要依法進行補償,來保障羣眾的利益不會受到任何的損失,一般都是按照每公頃13.2萬元來進行計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