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拆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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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拆遷補償

什麼是拆遷補償

拆遷補償是指房屋徵收部門自身或者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定,在徵收國家集體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

房屋徵收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補償工作。

二、拆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每個地方都有不同,下面就以洛陽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為例為大家進行介紹:

洛陽市政府房屋徵收辦公室有關負責人稱,拆遷補償總體要求是保障拆遷户居住面積不減、居住環境改善。為此,我市去年正式出台了《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意見》和《洛陽市城市建成區內城中村改造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指導意見》,文件對不同性質土地上房屋拆遷安置補償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無論是何種性質的土地,市民均可選擇貨幣補償和實物補償兩種形式。

三、補償金額如何確定

拆遷補償費主要包括房屋補償費、週轉補償費和獎勵性補償費三方面。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户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户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三十一條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週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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