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算拆遷補償費 - 拆遷補償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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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城市建設、公共道路修建等原因而需要拆遷沿途的房屋的,此時對房屋所有人來講是侵犯了他們的合法權益的,但國家法律卻允許政府這樣做,只不過需要按照合法程序辦理,同時支付一定的拆遷補償費。到底這個房屋拆遷補償費怎麼算?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怎麼算拆遷補償費,拆遷補償的方式有哪些

一、房屋拆遷補償費怎麼算

1、被拆除房屋為未出租和按市場方式出租的私有住房的,所有人補償款的計算公式為:貨幣補償金額=(市場單價+價格補貼) × 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2、被拆除房屋為老出租私房(包括落政代為經租房屋)的,給所有人補償款不設最低補償單價標準,也無價格補貼。計算公式為:貨幣補償金額=評估單價×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二、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有哪些

拆遷補償的方式有兩種,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貨幣補償作為主要方式。

1、貨幣補償

新《條例》規定了拆遷貨幣補償標準確定的基本原則——等價有償,採取的辦法是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的辦法確定。

原《條例》過多地考慮了“人”的因素,造成拆除同一標的物,因居住人口不一,而補償標準不一,導致被拆遷人在拆遷公告之前大量遷入户口,加重了拆遷人的負擔,也加重了投資成本,增加了舊城改造的難度。而新《條例》把補償安置與户口分離,淡化人口因素,以房屋價值作為補償安置的標準,既符合法理要求,也便於操作。

2、產權調換

新《條例》中的“產權調換”是指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產權房屋與被拆遷房屋進行調換產權,並按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結算調換差價的行為。也就是説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進行產權交換,被拆遷人失去了被拆遷房屋的產權,調換之後擁有調換房屋的產權。產權調換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點是以實物形態來體現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補償。無論是居住房屋還是非居住房屋均可採用產權調換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

新《條例》明確按等價交換的原則進行結算,實質上是結算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與調換房屋市場價的差價,多退少補。相當於先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其房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再由被拆遷人按市場價購買拆遷人提供的產權調換房屋。

三、房屋拆遷補償的原則是什麼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徵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這裏所説的房屋拆遷一般是指對城鎮房屋進行拆遷,然後對房屋所有人作出的補償。相關拆遷部門在拆遷過程中一定要按照程序辦理,採取適當的方式進行拆遷。如果你在這方面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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