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徵地拆遷,這些人有安置資格,快看看裏面有你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5W
農村徵地拆遷,這些人有安置資格,快看看裏面有你嗎?

農村徵地拆遷時,農民朋友們最擔心的就是突然被告知自己“沒有安置資格”。安置資格指的到底是什麼?究竟哪些人才是合法的安置對象呢?即明拆遷律師今天就來為大家解答這兩個問題。

被徵收人和安置對象分別指的是什麼?

徵地拆遷過程中會產生“徵收方”與“被徵收人”這一組對應的關係。其中徵收方指的是依法組織和主管徵地、補償工作的主體;而“被徵收人”(俗話所説的“被拆遷人”)指的就是對被徵收土地、被拆除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單位或者個人。

也就是説,集體土地的被徵收人是集體經濟組織;宅基地房的被徵收人則是對房屋有所有權的村民。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徵收集體土地時,徵收方除了要給被徵收人合理的土地補償和地上青苗及附着物的補償外,還要依法向被徵地農民支付安置補助費。根據新修《土地管理法》,徵收方還應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在這裏,即明拆遷律師要提醒農民朋友們注意區分法律意義上的“被徵收人”和“安置對象”這兩個概念——被徵收人或者被拆遷人指的往往是房產登記上寫了名字的人,但有資格接受安置的並不僅是這一兩個登記在產權證明上的人,還包括由於土地房屋被徵收,失去基本生活來源的其他成員。

這些人有權享受安置補償,看看裏面有你嗎?

很多農民朋友向即明拆遷律師反映,自己明明是村裏人,在村裏也有房有地,拆遷時卻被告知由於種種原因,自己沒有得到“安置補償”的資格,拿不到方案中給出的每人多少平米(或者多少錢)的安置補償。

即明拆遷律師總結了幾類在實踐中常常出現資格爭議,但是實際上有權利主張獲得徵地安置的情況,希望能對滿足其中某些條件的農民朋友,起到一些維權參考作用。

第一類,在校學生。

因為上學把户口遷進了學校的集體户口,户籍已經不在村裏。學生作為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個體,其學費和其他主要的生活經濟來源是家人的供給,並沒有脱離原集體經濟組織。所以雖然户籍可能暫時不在原村,但仍舊享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有權利獲得徵地安置。服役軍人的安置資格認定與此類似。

第二類,外嫁女/上門女婿。

判斷這些村民是不是有資格獲得徵地安置補償,要看他們是否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只要他們的户籍在村裏,生產生活也在村裏,享有村民成員資格,那麼不管這個村子是“孃家村”還是“夫家村”;也不管夫妻兩個人是不是已經離婚,外嫁女/上門女婿都有資格獲得徵地安置。

第三類,新增成員。

因為結婚、出生或者收養關係的建立,户籍新遷入本村的成員,只要滿足落户相關的法律政策,取得了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就有權利主張獲得安置補償。

除了這三類人員之外,被徵收人的近親屬及配偶,投奔落户的親屬,還有在外服刑人員的安置資格,都受到法律的保護。在村組集體討論認定成員資格時,也要充分保護這部分成員的合法權益。

農村徵地拆遷時,根據補償安置方案,每個安置對象能得到的補償利益可能價值數十萬,對失地農民來説,能不能得到這項補償關乎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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