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裏的土地村委會是無權進行轉讓買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3W
村裏的土地村委會是無權進行轉讓買賣的

村裏的大小事,農民朋友都喜歡找村委會解決,所以很多時候大家認為村委會對村裏的所有事都有決定權,包括把大家的土地租給種植户啊,把閒置的土地賣給開發商啊,好像看起來沒什麼不妥。但其實,村委會根本沒有權利做這些,但大家都還容易被矇在鼓裏!

《土地管理法》中早已明確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農村土地歸集體組織所有,村民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以通過村民會議的形式,對有關土地轉讓買賣、承包方案等重大事項進行討論和表決。也就是説,土地的決策權在所有村民手裏,並不單獨屬於任何個人和單位。因此,村委會是無權私自轉讓買賣土地的,更不能用“以租代徵”的方式違規徵用大家的土地,大家要明白,這些行為無形當中已經嚴重損害大家的權益!

當農民朋友發現村委會有以上違法違規行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先向鄉鎮政府反映情況,由鄉鎮政府對村委會及其成員做出的決定進行監督,並責令村委會改正其違規行為。如果相關部門不作為,農民朋友可針對不作為行為提起行政訴訟。另外,大家也可以針對村委會的違法違規行為,直接到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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