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面臨環保罰款、責令關停 - 應該怎麼爭取免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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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面臨環保罰款、責令關停,應該怎麼爭取免於處罰

近年來,為了保護“綠水青山”、保障優良的人居及自然環境,各地大力開展了環保整治行動。初心是好的,但一些地方在環保整治時採取一刀切式的關停,颳起了環保風暴,不少企業“很受傷”。就如同山東臨沂蘭山區,8月底400多家板材企業被迫集中停產,270家餐館停業。環保是達標了,但企業受到的損失又該咋辦?

那麼,法律對於企業的環保問題是怎麼規定的?在環保整治中,什麼樣的情況下企業會受到懲治,企業受到的行政處罰有哪些類型,哪些情況可以免於處罰,企業又有哪些救濟途徑呢?今天,即明拆遷律師一口氣給大家講清楚。

一、企業因環保問題受到懲治的3種情形

法律依據:《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相關規定。

處罰單位:縣級以上環保部門和其他負有環保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情形1:企業違法違規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的,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設施、設備。

情形2:企業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情形3:無環評文件及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二、對於企業環保問題的7種行政處罰措施

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第八條。

通常相關部門在經過調查取證後,確認了企業環保違法的事實,才會根據情節的輕重,做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的種類,具體分為下列七類,即: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舉例:在去年,即明拆遷律師代理過6户養殖企業遭遇環保罰款的案件,其中一家企業就面臨百萬罰款。通過律師依法介入維權,這6户養殖企業最終相繼被取消或大幅降低了罰款。

三、環保整治中免於處罰的2種情況

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

1、違法行為輕微

經過執法部門調查,發現企業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

2、無確鑿事實證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四、企業遭受處罰、關停的救濟途徑

企業遭受罰款或被責令停產、關停,會給企業帶來重大損失,那麼此時企業第一時間要做的就是積極收集能夠自證清白的證據資料,積極和相關部門進行協商解決。如果確實協商不了,那麼就要在法定期限內,通過法律途徑,利用好法律賦予給企業幾項關鍵的救濟途徑或者説法定權利,依法維權,避免企業因為停產停業遭受更加巨大的損失。

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

1、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法定時效:行政處罰通知上載明的時間內

在收到行政處罰通知後,企業可以積極向作出處罰的相關部門提出異議,爭取免除或降低處罰力度。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採納。

行政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2、聽證的權利

法定時效:應在行政機關處罰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假設企業受到的的處罰較為嚴重,那麼就很有必要儘快使用聽證的權利,在聽證會上,對於調查認定的違法事實及行政處罰進行申辯和質證。

3、申請行政複議

法定時效: 60日內

當事人對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處罰決定的相關部門的上級部門或本級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4、提起行政訴訟

法定時效: 6個月內

如果認為處罰不合理,當事人還可以在收到處罰決定後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即明拆遷律師提醒大家:從行政處罰告知到處罰決定,法律都賦予了當事人的對應權利和維權時效,咱們一定要好好利用起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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