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拆遷期間是否能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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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拆遷期間是否能公證?

一、房屋在拆遷期間是否能公證?

是可以進行公證的。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二、房產公證的內容有哪些?

1、繼承、贈與房產,當事人應當先辦理繼承、贈與公證,然後持公證書和有關契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所有權轉移行為,必須辦理公證,然後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手續;

4、各地房地產管理機關與司法公證機關可以根據本地情況,制定本地其他房產事項必須公證的規定;

5、有關辦理公證和房產登記的程序事宜。

三、房產公證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出售方

1、企業營業執照(居民身份證)

2、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證

3、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及買賣房屋合同文本。

(二)購買方

1、居民身份證

2、户口簿或法人資格證書。

此外,公證處需要對所出售房屋的具體情況作詳細瞭解。比如合同中買賣房屋的產權狀況、坐落位置、數量、質量及附屬設施情況和使用面積;房屋買賣價款數額、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買賣房屋交付使用時間;辦理房屋產權過户及有關手續的約定;雙方違約責任;雙方當事人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內容;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及簽約時間等,包括所要購買的房屋是否有銀行抵押負擔,都是審查的內容。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明確的對於房屋在拆遷期間是否需要進行公證的問題進行了規定。一般來説如果是自己的房子就不需要進行公證了,也不會有糾紛出現,但是如果是集體户的房子就需要到公證處進行公證了,能夠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影響雙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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