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新樓盤土地使用權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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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人們買房只能購買房屋的所有權以及房屋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在實踐中,有的人拿到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證之後會發現剩餘的年限已經不足40年或者70年,甚至新樓盤土地使用權33年。下面小編就為大家總結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什麼新樓盤土地使用權33年?

一、新樓盤土地使用權33年的原因

購房者在購買樓房土地使用權時,房價中包含了土地出讓金的部分,在取得產權的同時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該土地的使用期從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證之日算起,只不過在房屋買賣過程中,土地的使用權人由開發商變為購房者,如果開發商在6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證,那麼這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時間就是從6年前開始算的,你購買了這套房屋,在無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減少了6年。

當然,樓房的實際使用年限不太可能完全達到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一個房地產項目整個開發流程下來,即使一切順利也往往需要兩三年時間,可以説,實際使用年限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內,都可視之為正常情況。但造成年限"縮水"的原因很多,不同情況要區別對待,有些原因是客觀因素造成的,有的則是人為因素造成的,例如開發商閒置土地不及時開發。

另外,提醒購房者應該注意的是,和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開發商必須將竣工時間、交付時間、入住時間等重要的進度安排明確告知購房者。並在商品房銷售合同中約定延期交付賠償金額,如遭遇延期交付,購房者可以要求賠償。

二、土地使用權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據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綜上所述,新樓盤土地使用權33年的原因主要是土地使用權的時間是從開發商獲得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的日期起算。此後經過開發商的建設、出售等階段,確實會出現剩餘年限不足的情況。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買方應該事前查驗開發商的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剩餘年限。對於這一方面如果還有其他疑問,請您諮詢本站的律師們,他們會給您更有針對性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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