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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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賣嗎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賣嗎

1、中國的農村土地一直以來都是村民集體所有,土地確權也只會確權給村裏,不會出現私有土地。個人只能擁有承包權。

2、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不能買賣,要買賣只能國家徵用,然後國家出讓使用權。國家徵用土地是有規劃的,要保持一個耕地的紅線,不是讓他徵用就徵用。所以説,理論上農村集體土地就是不能轉讓的。

3、承包權是可以繼承的。不果如果子女不在村裏落户,那麼是否允許子女承包還得村裏討論同意才行。如果你在承包土地上有大量的投入,那麼如果村裏收回是要給補償的。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

確權登記頒證是為了清晰產權,保護農民的財產權益。農村宅基地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是可以流轉的,但你要賣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人,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賣給社會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這個土地的性質就變了。小產權房之所以違法,是因為它不符合規劃,跟所有權沒有關係。

相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是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等土地權利的確權登記發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要覆蓋到全部農村範圍內的集體土地,包括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遺漏。

1、確權,指的是確認權利,就是你現在的權利狀態。現在的農村土地確權工作指的是對農村集體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的確認工作。

2、確權的目的是明晰產權,防止因為登記制度的不完善導致的土地權屬糾紛。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廣農村集體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

3、確權只是一個手段,是對現在擁有的各項權利的確認。現有政策已經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和流轉。

三、辦證條件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取得,有基於民事行為的,也有非基於民事行為的,以下予以分別説明:基於民事行為取得承包經營權包括創設取得和移轉取得兩種情況:

(1)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創設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與發包人通過訂立承包經營合同而取得承包經營權,分為家庭承包與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進行的承包。通過這兩種方式承包的,都應當簽訂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於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土地承包經營權包經營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草原使用權證,並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2)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移轉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過程中,受讓人通過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依法從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我國物權法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農村土地,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非基於民事行為而取得承包經營權在這裏主要是繼承問題。繼承法第3條規定的遺產範圍中沒有規定承包經營權,因此在我國民法學界對於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有不同的看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認可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的繼承,而有限地認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2)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設立的承包經營權,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賣嗎”問題的回答。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個人,但是土地並不是歸個人所有,是屬於集體的。人們可以擁有土地的居住區,但是是不可以買賣,因為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雅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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