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證農村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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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發展在我國是一個重要的發展部分,而且農民也在我國人口占有很大比例。眾所周知,農民最主要的利益來源是土地,依靠土地生活和獲取經濟利益,那麼農村的土地是農民的賴以生存的基本。那麼,土地使用權證農村怎麼辦理呢?

土地使用權證農村怎麼辦理

一、農村土地使用權證是什麼?

農村土地使用權分為“農村建設用地使用權”和“農村土地經營權”,“農村建設用地使用權”由國土資源部門頒發,期限與國家建設用地的期限一樣,可以在上面建房子。“農村土地經營權”由農村經營管理局頒發。期限一般是30年,農民的承包權一般為三十年,到期以後重新進行延包工作。(第二十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只能在上面從事農業種植。

二、農村個人建房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

申請

1、由農村村民個人向所屬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領取土地登記申請審批表。

2、提交個人身份證或農村居民户口簿複印件一份。

3、土地權屬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隊權屬來源證明書;82年5月14日以後,提交農村建房使用證;97年4月以後提交農村建房申請書、農村建設用地批准書等)。

調查

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申請者的用地進行地籍調查、地籍測量、申請人現場指界、鄰宗地簽字蓋章,填寫地籍調查表,繪製宗地草圖。

審核

先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審核,再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核,審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線是否無爭議,用地面積是否準確。 四、審批

經審核符合“用地面積清楚,界址準確,權屬合法,無爭議”原則的,可批准並進行張榜公佈,在公佈一個月內無單位或個人對其提出爭議的,由縣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1、 土地登記

(一)、辦理程序:

受理——地籍調查——審核報批——註冊——登記——頒發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

(二)、辦理土地登記、發證需備資料:

1、户主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2、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表(一份)。

3、地籍調查界址確認表(一份)。

4、農村私人建房用地呈報表(已經政府批准的一份)。

5、土地使用登記表(一份)。

6、其他要求提供的證明資料。

(三)、承諾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公示)。

2、土地變更登記.

(一)、必須提供上述全部資料。

(二)、變更登記須村委出具證明。(提供雙方情況)

(三)、提供雙方身份證複印件、雙方協議並由村委蓋章。

(四)、提供雙方原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

以上內容便是土地使用權證農村怎麼辦理的相關流程,農村的土地使用種類很多,有的是宅基地辦土地使用證,還有耕種地,辦理土地使用證應該先申請,再由相關部門進行受理、審批,最後合格才會發放土地使用證,不過通常情況下都是會正常頒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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