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時代土地使用權限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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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景時代是寧興的地產行業,有很多人有意向來進行購房,購房要注意的地方有很多,我們知道,任何土地使用都是有使用期限的,對於購房者來説土地使用權期限很重要,那麼,盛景時代土地使用權限有多久?下面,就讓小編帶領大家來了解下具體的內容吧。

盛景時代土地使用權限有多久

盛景時代土地使用權限

“盛景時代”項目用地於2010年3月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用途為商住用地,使用年限50年(終止日期至2060年3月29日)。

土地使用權限到期後怎麼辦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説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2、《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土地使用權的續期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後的續期

1、續期申請的提出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提出續期申請,這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第1款前段對土地使用權續期規定的前提條件。

2、續期申請的審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後,土地管理部門應在合理期限內,儘快作出答覆,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外,均應予以批准。

3、續期的性質

土地使用權的續期與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同其性質,也就是説土地使用權的續期也是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其唯一不同之處在於,對於土地使用權的續期申請,出讓人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應予以批准,但對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申請,出讓人並無此等義務

盛景時代土地使用年限50年,終止日期至2060年3月29。土地使用權限到期後可以辦理續期的申請,但是必須在期滿一年前就提出申請。如果土地使用權者未能及時申請續期或者國家有收回土地使用權意向的話,那麼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權期滿後就由國家無償的收回,不能在繼續利用該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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