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有佔有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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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有佔有權嗎

土地承包經營權有佔有權嗎

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承包農户以從事農業生產為目的,對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由農民集體使用的土地進行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在土地利用過程中,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二、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有什麼不同嗎

(一)、權利性質不同

土地承包權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權利中的一部分。

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民事權利中的物權,具有排他性。

(二)、權利內容的不同

1.承包權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權利、其他承包方式的優先權。

2.承包經營權的內容主要包括:佔有、使用、收益權。

(三)、權利放棄的標準不同

1.承包權的放棄主要表現為不參加土地承包,明確放棄與村集體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

2.承包經營權的放棄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書面通知為準,否則村委會不得隨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對承包經營權放棄與收回的法律條件規定較為嚴格。

(四)、繼承方面的區別

1.承包權直接的依據是農村集體户口,承包權人的子女應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體,因此當然成為村集體成員,也當然地具有農村土地承包權。

2.而承包經營權則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現出一定的複雜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經營權是不能繼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內,如果承包人死亡,則其同一户口上的其他人可以繼續耕種。但是林地可以繼承。

三、承包人的權利

1、佔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的,承包人有權從集體組織取得一定數量、質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這是承包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前提。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獨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的收益,並取得依約定數額向發包人支付收益後所餘收益的所有權。公民個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繼承。

4、轉讓承包經營權,這是承包人對其承包權的處分,一般是承包人無勞動力或轉營他業而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收益應歸承包人所有。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後,仍有權按集體組織規定的制度使用集體組織所有的農林設施,如灌溉設施、農機具等。

6、承包地被徵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擁有土地經營權的權利人,可以享受土地給自己帶來的權益,並且任何人不可以侵犯。進行租賃的土地使用經營權最長時間不可以超過二十年,超過的會屬於無效的。承包之前一定要簽訂承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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