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出有爭議怎麼解決?

來源:法律科普站 3.89K

一、土地使用權出有爭議怎麼解決?

土地使用權出有爭議怎麼解決?

處理土地權屬爭議,應當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面對現實,以法律、法規和土地管理規章為依據。土地權屬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事人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處理,土地管理部門應當先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由人民政府作出處理決定。土地權屬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鄉級人民政府處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土地權屬爭議調處的具體工作。

二、土地使用權爭議管轄部門怎麼確定?

管轄權的土地管理部門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土地權屬爭議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指定管轄,土地權屬爭議管轄權發生爭議的,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爭議雙方共同的上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指定管轄。

土地管理部門發現受理的土地權屬爭議案件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到有管轄權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處理申請,或者直接移送有管轄權的土地管理部門。

上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可以辦理下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管轄的土地權屬爭議案件,也可以將自己管轄的土地權屬爭議案件交下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下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對其管轄的土地權屬爭議案件,認為需要由上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決定。

三、申請土地使用權爭議提交申請書怎麼寫?

當事人申請處理土地權屬爭議,應當提交書面申請書。

申請書應當載明以下事項:

1、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2、請求的事項、事實和理由;

3、有關證據;

4、證人的姓名、工作單位或者住址、郵政編碼。

綜上所述,土地使用權是土地持有人重要的權利,由於種種原因,可能導致土地權屬不清發生爭議。解決這種糾紛,應該先由爭議雙方協商,不行的話找土地管理部門調解。這些手段都無效的話,人民政府可以受理,對土地使用權糾紛展開調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