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目前土地使用權的用地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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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土地為國家所有,如果個人和單位需要使用國家的土地,首先應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才能合理使用土地。我國土地根據不同的用途有不同的使用方式,下面我們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我國目前土地使用權的用地方式有哪些,希望可以給您帶來幫助。

我國目前土地使用權的用地方式有哪些?

一、我國目前土地使用權的用地方式有哪些?

三大類:即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八大類: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居民點及工礦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

其中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歸入三大類中農用地的二級類,分類標準沒有區別

居民點及工礦用地歸入建設用地二級地類,沒有明顯區別

交通用地中的農村道路歸入三大類農用地中其他農用地的三級類,其餘歸入建設用地的交通用地類

水域最複雜,坑糖水面歸入三大類的其他農用地中的坑糖水面及養殖水面,溝渠歸入其他農用地中變為農田水利;水庫水面和水工建築歸入三大類建設用地中的水利用地,其他歸入未利用地的其他類中

未利用地除田埂在三大類中歸入農用地的其他用地以外,其餘繼續計入未利用地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國家標準採用一級、二級兩個層次的分類體系,其中一級類包括十二大類: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其他土地。

二、土地使用權如何使用?

依法使用土地管理權,保護使用者的合法利益,避免使用者的不必要的損失。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具體程序如下:

1、外商投資企業用地可事先向市、縣國土部門申請預約,預約期內可優先獲得指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申請預約用地,須持有外經計劃部門申請投資建設立項的文件資料,與國土部門簽訂預約用地協議,交付預約金。

2、企業正式申請用地並與市、縣國土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3.土地使用權出讓可採用招標、協議、拍賣的方式。協議、招標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應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國土部門繳付地價款;拍賣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應在出讓合同生效之日向國土部門繳付地價款10%的定金,餘額應在出讓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內全部付清。

4、土地使用者在付清全部地價款後30日內到國土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登記,領取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5、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的,必須事先向原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國土部門提出申請,經國土部門和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後,重新簽訂出讓合同,調整地價,並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須具備的條件是:第一已支付全部地價款;第二持有土地使用證,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還應有房屋所有權證,第三已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條件和期限完成了開發建設。其具體程序是:

1、土地使用權轉讓雙方應簽訂轉讓合同,並持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土地轉讓合同,向土地所在地的市、縣國土部門申請轉讓登記手續。如土地上已建有房屋的,轉讓雙方應先向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轉讓手續,並在辦理轉讓手續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文件資料向土地所在地的市、縣國土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

2、國土部門接到登記申請後,應及時予以審查。對符合轉讓條件和登記要求的,給予辦理轉讓登記和換髮土地使用證。

3、土地使用權出租。土地使用權出租,租賃雙方必須持土地使用證、出讓合同、租賃合同向所在地市、縣國土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登記手續。如土地上已建有房屋的,租賃雙方應先到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租賃手續後,15日內到所在地的市、縣國土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土地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租賃關係終止,租賃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4、土地使用權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時,抵押人、抵押權人必須持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載有抵押條款的經濟合同、土地使用權抵押申請書向所在地的國土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等。抵押權人有權向國土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處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因債務清償或其他原因終止時,抵押雙方應在抵押權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註銷或轉移登記。

《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四條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國家又在這幾種類型之上,將土地的使用用途分為八類,包括了耕地、交通用地等等。個人和單位在使用土地時應嚴格遵循國家的規定,在使用土地時,不能隨意將用地方式進行更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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