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找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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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祖輩們守着自家的一畝三分地過了一輩子,對他們而言,土地邊界的一點點也會爭的面紅耳赤,因為那是飯碗和尊嚴。現在,土地糾紛仍然時有發生,文明時代下,我們不提倡武力解決,那麼發生土地糾紛找誰呢?下面本站小編為您提供土地糾紛解決的相關問題。

土地糾紛找誰?

一、土地糾紛找誰

土地糾紛,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但不是説一定要先請求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是可以的。

二、 土地糾紛處理的一般原則

1、一般土地糾紛案件必須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先由當地土地主管部門(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行政調處。當事人對行政調處不服時,才能按規定依照司法程序解決。未經行政調處的法院不予受理。

2、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變土地現狀,不得破壞土地上的附屬物,不得影響生產和在有爭議的土地上興建建築物和變更附着物。

3、歷史上已經達成有協議、協定,或已制定有鄉規民約的,而這些協議、協定鄉規民約並不違背國家法律、法令和黨的政策的,予以維護,不合理的部分可以進行適當調整。

4、對過去因無償佔有或平調引起的糾紛應根據現行黨的政策,作具體分析。通過仔細的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區別黨在各個階段的方針、政策,根據具體情況做出合理的處理意見,切忌用簡單、武斷、一概而論等解決辦法。

5、對過去因無償佔有或平調而引起的糾紛應根據現行黨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規定,保護原社隊或個人的應有權益。

6、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爭議未解決前,如無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維持現狀時,土地管理機關有權指定臨時使用單位使用,以保護爭議的土地,爭議雙方均須服從,不得藉故破壞土地及其附屬物,不得煽動羣眾鬧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強行佔地。

7、處理土地糾紛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實事求是原則,從實際出發,參照歷史變遷情況和現實使用情況,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決。

8、處理土地糾紛必須堅持維護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國家、集體的土地所有權,維護單位或公民個人的合法使用權。

9、處理土地糾紛涉及各有關部門的,應同有關部門共同協商,正確處理好部門之間的關係,進一步共同管好用好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三、不同類的土地糾紛依不同途徑解決

1 、土地確權糾紛

土地確權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以作出處理決定的人民政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2 、土地侵權糾紛

土地侵權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調處。當事人對行政調處不服的,可以以對方當事人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當事人也可不經行政調處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3 、土地行政爭議

土地行政爭議,按一般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程序處理。

如此看來,土地糾紛找誰?找土地承包仲裁機構和法院就可以。事實上,土地糾紛的解決只要遵循解決的一般原則,協議解決就可以很好的避免惡性結果的發生。一旦您遇到土地糾紛,我們建議諮詢相關專業律師,針對您土地糾紛的類型提供不同的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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