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非法變更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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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目前土地使用權非法變更的這種事情,大多發生在我國的農村地區。因為大多數農户可能都始終認為,土地使用權在依法獲得以後是可以任憑自己的意願隨意處置的。有很多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甚至都沒有具體的變更手續。其實按理來説,土地使用權非法變更是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的。

土地使用權非法變更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權非法變更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權人未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受讓方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予。

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二、轉讓土地使用權怎樣依法辦理?

從這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看出,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依法依規進行:

一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應當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辦理出讓手續繳納土地出讓金,或者由受讓方辦理出讓手續繳納土地出讓金;

二是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必須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三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因破產、兼併等情形發生轉讓。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屬於違法轉讓。

三、違法轉讓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違法轉讓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主要是指未經批准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

違法轉讓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主要是不符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未達到一定的投資開發程度等條件,違法轉讓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違法轉讓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主要是非因破產、兼併的原因轉讓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用於非農業建設的。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違法轉讓土地,主要是指除上述三種類型之外的單位或者個人違法轉讓土地。

經發現以後會對相關責任人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且對於非法變更土地使用權轉讓過程當中的非法收益,按照非法收益的數額進行相應百分比的罰款。所以在變更土地使用權的時候,大家一定要依法進行,出讓方式和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變更的時候,政策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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